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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跨境互联网券商在中国境内属无照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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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30 01:51: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央行官员:金融牌照有国界 跨境互联网券商仅持境外牌照在中国境内属“无照驾驶”

路透北京10月28日 - 近期富途控股、老虎证券等跨境互联网券商引起监管关注,继中国官媒不断发声后,中国央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近日表示,部分境外证券经营机构在未取得境内相关牌照、仅持有境外牌照的情况下,利用互联网平台,主要专门面向境内投资者提供境外证券投资服务,属于“跨境交付”范畴;从业务实质看,跨境互联网券商属在中国境内“无照驾驶”,属非法金融活动,这种定性与资本项目是否完全可兑换无关。

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网站周三刊登他在第三届外滩金融峰会全体大会上的演讲称, 除特定金融服务外,中国未承诺其他金融服务可通过“跨境交付”方式提供。金融牌照有国界,对境内外投资者禁止的金融业务,以及未对外开放的金融业务,境外机构不得在境内经营。

他表示,国内也同样,金融机构若仅持有可在一定区域内展业的牌照,不能在全国展业,全国性金融牌照只能由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颁发。

孙天琦在演讲中再度历数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存款业务主要的风险隐患,认为互联网平台未经批准开展代办储蓄业务, 不是利率是否合规的“闯红灯”问题,而是本身就是属于无牌上路的“黑车”。对于互联网平台销售公募基金、保险产品的问题,其再一次强调必须持牌经营。

而对于”互联网平台企业能否介入理财产品的销售业务“这一最新问题,孙天琦称,考虑到市场成熟度,投资者目前对银行背景的金融产品与非银行机构的金融产品理解还是不一样,因此现阶段建议仍需审慎研究。

“数字环境下,金融牌照的地域边界和客群边界的实现,需要监管部门下功夫;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必须重罚。”孙天琦说。

他表示,功能监管要落地,不能说“牌照不是我发的,不归我管”,也不能以“人手不够”搪塞,人在“阵地”在。严厉打击互联网平台上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定要“打早”、“打小”。

近期富途和老虎引起监管关注。中国官媒人民网的一篇分析文章称,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将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在线券商富途控股和老虎证券等跨境互联网券商在用户信息安全以及合法化、合规化方面存在风险。

中国本地媒体--21世纪经济报导随后报导称,除了信息安全风险之外,富途控股老虎证券等跨境互联网券商还存在无牌照展业、与内地券商相比存在不平等竞争、涉嫌协助个人进行资产转移等问题。

孙天琦去年12月下旬提出,互联网平台存款模式的实质是信息展示/存款营销/无牌照提供银行产品和服务,属“无照驾驶”的非法金融活动;对此类业务,未来需要明确银行准入资质和标准、研究出台针对高风险银行吸收存款行为的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审慎监管指标和有关规则等。随后,蚂蚁、京东金融、陆金所等平台均紧急下架互联网存款产品。

中国央行、银保监会今年年初发通知要求,商业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和定活两便存款业务坚持依法合规,不得借助网络等手段违反或者规避监管规定。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存款业务应当强化销售管理和网络安全防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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